常州列举网 > 教育培训 > 职业培训 > 看看疫情防控税收优惠的政策哪些适合你
常州
[切换城市]

看看疫情防控税收优惠的政策哪些适合你

更新时间:2021-02-25 10:49:08 浏览次数:31次
区域: 常州 > 金坛
类别:会计培训
地址:金坛启创教育沿河西路67号北楼二楼
疫情已过但是对于企业而言还是有很大的损伤,我们来看看有哪些疫情期间的税政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呢?
跟着小编来看看以下关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

1.由于疫情原因,继续教育成人高考学历教育,本来今年4月毕业,现在只能7月毕业了,这种情况5到7月还可以享受继续教育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扣除终止时间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学历教育截止时间确定。

2.电影行业今年遭受疫情影响很大,请问对于企业发生亏损的,有延长结转年限的规定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的规定,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你单位如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对于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3.企业在成立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依据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来由于业务量扩大,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在2019年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那么,该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如果符合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累计销售额不足500万元的条件,可以再次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因此,纳税人在2019年及之前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允许在2020年再次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4.企业为湖北员工在湖北做核酸检测费用进行报销,员工取得的是个人名字抬头门诊收费票据,票据有财政部监制章,可以作为企业税前扣除凭证吗?
答: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5.我公司疫情期间出租房产,减免了承租方的租金,根据规定按减收后租金作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房产税。请问,减征的房产税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出租房产,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可以在税前扣除。减免租金后,导致房产税少缴,按实际缴纳的数额扣除。
常州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20年09月19日
UID:709107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